首先是动机,如果用于赢利,当然就侵权了,不剪揖也侵权。如果只是娱乐,而且不流通,那就不算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声音权属于一种独立的新型人格权。那么,我们还能愉快地模仿别人的声音吗?原则上,模仿他人声音是可以的,但有些人却在此看到了“商机”,甚至想到了犯罪。声音跟肖像一样,具有人身属性,通过声音,可以成为识别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,所以民法典才提出了“声音权”,防止其被混淆、滥用、冒用、不正当使用,损害声音主体的声音权,甚至名誉权。同时,声音在商品化利用时还具有财产属性,尤其是名人或者具有特定场景应用特点的声音等。
如果你用于商业传播,那就是侵权了 ,网上流传的各种小视频很多是剪缉辑别人的,但你编辑后的视频不能用于传播谣言,恶意言论,更不能用来赚钱,否则,原视频的版权人追纠可能会侵权。